第64节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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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所以那么干脆的要钱走人,是因为那个女人知道许明华母亲方晴的身世,方晴的父亲是重县最大的一个集团宏达的懂事长,旗下的资产可能拿到s市不算什么,可里在重县绝对算得上是首富了。

不止是这样,方晴的一个叔叔还是当官的,而且职位还不低,反正总结下来就是,方晴的娘家在县上有钱有权,还是那种黑道白道都有人的那种。

再加上那个女人说实话长得也没方晴漂亮,而且还是个出来卖的,许明华的父亲跟他母亲感情一向又要好,如果不是喝多了怎么也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,这样的情况下她想拿着肚子里的孩子要挟、上位什么的根本就是痴人说梦,最好的做法就是拿钱走人。

只是不巧的是,那个女人去打胎的时候被医生告之因为之前打胎次数过多,导致了子宫膜非常薄,如果这次再流产的话,可能以后都没办法再生孩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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